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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举办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9.07.03    新闻来源:四川省律师协会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深入发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辩护能力,敢辩、能辩和善辩,6月29日,省律协在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专题培训班。省律师行业党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律协副会长罗毅,副监事长任小军以及来自全省21市州315名刑辩律师参加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省律师行业党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会长袁志主持。
 
     罗毅在开班仪式上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在工作中,提高律师参与涉黑恶案件辩护代理的业务技能和规矩意识,提高辩护的实际效果,加强自身执业风险的防范,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同时,罗毅希望参加本次培训的律师珍惜学习机会,祝愿大家在本次培训中学有所获。
 
     任小军代表监事会发表监事意见:律师在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中要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严格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守住法律底线。“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对律师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要不断的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仪式结束后,特邀嘉宾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副主任高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综合组组长翟开富分别就如何理解和适用2018年4月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出法官与律师是法律共同体,都应该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官与律师应该是相互欣赏,而不是相互折磨,并对律师在涉黑恶案件中如何做到有效辩护、合规辩护、理性辩护提出了建议和希望。
 
      下午,省律师行业党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律协刑辩协会会长袁志,省律师行业党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省律协监事长王宗旗分别以《律师执业过程中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律师参与“扫黑除恶”辩护代理风险防范》为题进行讲授,袁志以“林小青”为例,就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以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边界进行了分享,指出律师身份以及律师执业活动不是避风港,要时刻遵守职业伦理,防范风险。王宗旗介绍了律师参与黑恶势力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风险类型、风险层面以及核心风险点,并在此基础上对律所和律师个人就风险如何进行管理与应对提出建议,对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常见风险点进行了风险提示。
 
     最后,王宗旗对本次培训进行总结,对全体参训律师遵守纪律、认真学习表示肯定,希望全省律师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专业,更好的为依法治川、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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